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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东工管〔2020〕57号

发布机构 : 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东河湟新区市政维护 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海东河湟新区市政维护管理办法》已经管委会常务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海东河湟新区市政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河湟新区市政维护管理,确保市政设施安全有序运营,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湟新范围内的所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新区设置于地下、用于容纳市政管线及其附属设备的筑物市政管线、路面、路基、路肩(护坡)、挡土墙、人行道、路牙石、铺装、标线、标牌、路灯、信号灯、消火栓、水鹤、井盖、树池、护栏、游步道、取水设施、渠道、水利灌溉设施、市政供水设施、供暖设施、输配电设施及电线电缆、监控设备

 园区规划建设部根据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授权负责市政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建成的市政项目移交接管和运维监管工作

(二)办理市政设施的迁改、占用、使用的行政许可手续。

(三)确定年度市政维护项目、审核管护经费标准。

(四)对开发公司管养市政设施进行考核、评价。

  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按片区划分,科技园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高铁项目办为市政实施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为

对辖区市政实施承担监管职责;

经常性排查辖区内的市政设施完好程度,发现隐患及时书面上报园区规划建设部申请修缮;

(三)对修复的工程量、完好程度予以确认。

第六条 园区开发公司受河湟新区管委会的委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园区建成的公共市政设施行使管理维护、保养职责。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建成市政设施设备进行普查、登记;

(二)负责制定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和要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负责制定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承揽单位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

(四)并通过公司化、市场化模式运营管理市政设施,按照养护标准和要求进行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和指导。可以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不定期巡视检查,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并根据巡视情况填写《园区市政维护管理日常维护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作为结算维护管理费和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制定市政维护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人员、设备等;

(六)配合园区城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园区城管部门根据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授权负责日常巡查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市、区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新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安排;督促检查新区各单位“门前”落实;

(二)负责城市排水管网、街道清扫、垃圾和粪便清运、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城市亮化,广场、游园、垃圾场的监管

(三)行使海东市城市管理、海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规划管理、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权

(四)在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配合下,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五)根据巡查要求配备巡查人员,并定期巡查;

(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七)规范管理,建立值班、巡视、监管等管理制度;

发生紧急情况及险情无法处理时,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园区城管部门、各属地责任单位、园区开发公司须加强巡查,发现市政设施有损坏、丢失等,及时报告园区规划建设部,需要及时修复时,规划建设部向开发公司出具任务单,并由市政维护管理承包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及安全保护措施,签订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开发公司在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中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定1-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揽维护任务,期限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履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履约。

第十条  开发公司在抢维修、修缮项目实施过程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突发且紧急的市政检查井盖缺损、爆管漏水、路面塌陷、路灯、信号灯维修以及紧急抢维修任务采取就近原则指派中标入围的管养施工单位或临时雇佣劳务、租赁机械、聘请专业队伍按常态化模式实施修缮工作;修缮完成后完善资料并审定费用。

第十一条  对于在年度审定的市政维护预算经费以内、已批准的维护项目及非紧急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的施工单位选定需在招标入围的中标单位中采取抽签或报价竞比方式选定,5万元以下的由开发公司自行审定修复,5万元以上的报规划建设部审定,研究确定后开展维护修缮工作。

第十二条  对于超出年度市政维护预算、超出批准年度维修项目范围的需报请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园区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

 

 

 

园区市政维护管理日常维护考核评分表

 

维护区域:       维护巡查单位:       考核日期:

检查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备注

巡查人员、车辆配置

按要求合理配足巡查人员和车辆。

未按要求配足人员和车辆,每缺一次扣5分。(满分:20分)



巡查责任落实

巡查责任必须落实到个人,定路段定时间进行巡查。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处扣2分。(满分:30分)



巡查维护记录

巡查维护工作每日有记载,内容准确,位置准确。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次扣2分。(满分:20分)



巡查问题处置

养护维修范围内的按时间要求养护维修。

未达到本条要求者,每次扣2分。(满分:20分)

 



应急巡查

遇应急情况及时上报。

未按要求上报者,每次扣1分。(满分:10分)



合计100分



附注:

考核办法:1、不定期巡视检查,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并根据巡查情况进行考核。

2、评定办法:取当月考核表的平均值作为月考核成绩,年度考核成绩取12个月的平均值,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80分-90分为合格(含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市政维护修缮申请书

 

规划建设部:

现发现                                  问题,为了不影响交通安全,申请抓紧修复。    

         

 

 

                                申请单位:

                                   月     日

 

 

 

 

 

 

 

 

 

 

 

 

 

 

市政维护修缮任务单

 

园区开发公司:

现发现                                  问题,为了不影响交通安全,现请你单位抓紧选派市政维护单位进行修复。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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