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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东河湟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各小组)及 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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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湟〔2022〕17号

园区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园区税务局、河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河湟新区公安分局: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决定调整海东河湟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各小组)及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林  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赵宁军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徐汉玉  管委会副主任

             李考明  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琳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周明长  规划建设部部长

    戴福华  财政金融部部长

             贾福祥  经协科技部部长   

             王心忠  物流园管委会主任      

             王延华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河湟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梁慧栋  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

             陶学勇  海东科技园管委会主任

             杨惠宁  河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包玉泰  园区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创卫办公室)、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组、生态环境卫生组、宣传组、督导检查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考明  综合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马 斌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贾   涌  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包存环  党工委工作部副部长、人社部部长

成 员:王 杰  保税物流中心副主管

    张安春  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副主管

             周楚郧  高铁招商运营办专责

工作职责:

1.申请单设海东河湟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统一抽调相关骨干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2.负责拟定海东河湟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和公共场所控烟方案等。

3.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创卫责任主体,细化职责任务,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各项创卫具体工作。

4.调度和协调各部门的创建工作,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

5.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检查验收,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有关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简报等。

(二)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组(规划建设部牵头,住建局、环安局配合)

组 长:周明长  规划建设部部长

副组长:达 明  规划建设部副部长、住建局局长

             王延华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河湟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倪 梅  环安局局长

             马文康  河湟新区城管大队负责人

成   员:韩 孝  住建局专责

             吴亚文  环安局专责

             西晓强  环安局专责

    刘 旦  住建局专责

             张有雯  河湟新区公安分局专责

工作职责:

1.负责提供新区街道、安置小区的名单及新区规划图、交通图等地理位置、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信息。

2.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政策及法规。

3.督促指导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4.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5.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

6.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辖区内湟水河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7.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

8.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启用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站。

9.负责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确保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规范,无扬尘和噪声污染,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等现象发生。

10.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和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11.全面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停乱放,全面落实各类重点场所及各单位各企业内部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能。

12.整治新区范围内车辆合理、整齐、规范停放,加强交通疏通和管理。

13.负责创卫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组(开发公司牵头)

组 长:周明长  规划建设部部长

副组长:梁慧栋  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

             崔文明  开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姜志刚    开发建设公司副主管

             李 军  开发建设公司专责

             李云智  开发建设公司专责

             张生军  开发建设公司专责

工作职责:

1.完善城市环卫、道路等设施建设,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2.加强绿化工作,强化绿地管理,新区绿化覆盖率达38%。

3.加强新区公园、水系、林带管护及环境卫生整治,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绿化带内无死株、杂草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4.负责开展新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河道、水系、人工湖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5.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窨井盖完好率≥98%。

6.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新区范围内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

7.加强交通要道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8.完成创卫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宣传组

组    长:马 斌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包存环  党工委工作部副部长、人社部部长

成 员:管国杰  综合办公室副主管

             马玉龙  综合办公室副主管

             李得明  党工委工作部副主管

             赵学智  综合办公室秘书

工作职责:

1.加强创卫工作宣传,引导新区全民参与,营造浓厚创卫宣传氛围。

2.积极宣传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工作。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新区干部群众维持健康体重。落实机关、企业等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4.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大力宣传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5.收集整理归档创卫宣传资料。

(五)督导检查组

组 长:刘 韬  纪检工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宝丽  综合办公室督查主管

             张光艳  人社部副主管

    韩国龙  纪检工委办公室专责

             杨根明  纪检工委办公室专责        

工作职责:

1.按照各组任务分工,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2.对创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各组创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进,梳理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对创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海东河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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