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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综合办公室

受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dDJBxGr4Z-4gmVu1zagYw提取码: 73v8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编制环境报告书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中关村东路8号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97196275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地东区共和路5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9711540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VsTnXwmT1gueyG6IJo8Bw

提取码: gvq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