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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综合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东发改投资{2023}52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 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资 0.0%,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平安区中村.

(2)规模:新建10000 m3 /d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1 座;新建污水提升规模10000 m3 /d中途提升泵站 1 座;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线6㎞,改造河湟新区部分污水收集管线34㎞,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全过程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324.7537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239天

招标范围:新建10000 m3 /d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1 座;新建污水提升规模10000 m3 /d中途提升泵站 1 座;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线6㎞,改造河湟新区部分污水收集管线34㎞,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 体 标 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XX。潜在投标人可对 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  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3 年11月 18  日 0:00时至 2023 年11月22 日24:00时  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 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号机位(地址: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

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接收异议联系人: 李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7699962 

8、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