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综合办公室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河湟新区青海零碳产业园区
(2)规模:给水工程:主要建设红崖子沟地表水取水工程、零碳产业园供水厂、西宁第七水厂供水管道、园区生产、生活供水主管,加压泵房、园区生活用水高位水池等配套设施;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地上停车场70000㎡,规划停车位3000个,防撞橡胶挡车器3000套,建设岗亭200㎡、管理休息室800㎡、公共厕所10座2000㎡,安装出入口智能系统20套等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并安装充电桩800个。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勘察KC
合同估算价: 350元每延米。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服务期: 30天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提交初勘设计报告送审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人、咨询单位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对初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勘报告最终稿(包括电子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勘技术审查审批工作;1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详细勘察报告(报审稿),10日历日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人、咨询单位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对详细勘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最终稿(包括电子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详勘技术审查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期内的勘察技术服务工作。免费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的勘察工作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C。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4月8日0:00时至2023年4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艳艳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7699962
9 、联系方式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