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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住建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2016-09-21     来源:

园区住建局责任清单

    1、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市场方面的各项措施,负责园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

    3、负责建设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施工行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指导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5、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园区住建局权力清单

一、行政审批(共4项)

    1、具有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权。

    2、具有协助市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审批权。

    3、具有协助市建设局对园区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准权。        

    4、具有协助市建设局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权力。

二、行政处罚(共19项)

    1、具有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处罚权。

    2、具有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权。

    3、具有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权。

    4、具有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权。

    5、具有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权。

    6、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权。

    7、具有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处罚权。

    8、具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权。

    9、具有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权。

    10、具有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权。

    11、具有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权。

    12、具有对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权。

    13、具有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权。

    14、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权。

    15、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权。

    16、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权。    

    17、具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权。

    18、具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权。

    19、具有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权。

三、行政监督检查(共11项)

    1、具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监督检查权。

    2、具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权。

    3、具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权。

    4、具有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权。

    5、具有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权。

    6、具有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公共建筑节能的监督检查权。

    7、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政监督检查权。

    8、具有建筑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行政监督检查权。

    9、具有物业管理监督检查权。

    10、具有对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权。

    11、具有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权。

四、其他行政权力(共9项)

    1、具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权。

    2、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权。

    3、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权。

    4、具有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权。

    5、具有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考核权。

    6、具有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权。

    7、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