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21 来源:
园区公安局责任清单
1、负责做好园区的治安巡逻,加强对园区周边环境的治安管控,提高园区的见警率,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2、负责做好园区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增强企业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
3、负责积极配合两县区公安机关加强园区的治安防范,指导入园企业和建设单位组建内部保卫组织,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组织,加强自我防范,形成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格局。
4、负责积极主动配合两县区公安局及时查处发生在园区的以信访名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类违法行为。
5、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园区的治安动态,搜集治安信息,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反馈。
6、负责及时排查掌握园区企业和在建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7、负责承办园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园区公安局权力清单
1、具有对园区各单位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监督检查权。
2、具有协助市、县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权,治安案件的查处权。
3、具有在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中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实施戒严执行权。
4、具有在遇到突发事件或者重大活动时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