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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6年海东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8     来源:综合办公室

海东工业园区各企业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创新创造、提升技能,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6年海东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健全,至少由1名市级及以上劳模工匠人才领衔,组成不少于3人的创新团队,团队成员相对稳定,运作规范有序。

(二)工作室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必须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以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师徒帮教等创新活动。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已获得过市总工会创新工作室专项补助经费的单位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基层申报。对照推荐条件,符合要求的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按管理权限向上级工会提出申报。

(二)审核推荐。海东工业园区工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向市总工会择优推荐。

(三)研究确定。市总工会通过资料复审、实地察看、会议研究,最终确定支持建设对象。

三、支持措施


海东市总工会给与支持建设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补助经费3万元,用于创新工作室的技能培训、成果转化、日常工作等。组织开展互学互鉴活动,对于作用发挥突出的创新工作室,优先推荐青海省总工会支持创建创新工作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会要高度重视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在兼顾行业特点的同时,着重从运行情况、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示范效应等方面,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对象。

(二)各工会积极探索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模式,鼓励联合企业、职业院校、专业科研机构等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创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增强协同创新能力。

(三)各工会要充分利用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优势,积极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活动,为职工提供技术咨询、创新指导等专业服务,丰富创新创造活动,全面提升职工学习能力、攻关能力、创新能力。

请各单位积极申报,于11月2日(星期一)前将《2026年海东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及创新工作室照片(室内外各2-3张)报送至园区工会审核。

联系人:李倩慧

联系电话:19997224692

附件:1.2026年海东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创新工作室照片

海东工业园区工会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