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14.2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东工管办〔2022〕14号

发布机构 : 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文时效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关于印发2022年海东河湟新区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湟新区公安分局:

现将《2022年海东河湟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22年16


 

2022年海东河湟新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海东河湟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发展,根据海东市创建办《2022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新区为总目标,突出政治引领,广泛凝聚人心,持续深化创建内涵,不断丰富创建形式,全面提升创建效能,努力推动河湟新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纵深发展。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

(一)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1.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年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创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分级落实责任,确保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有效推进。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月度目标考核范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工作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2.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实做细。全年园区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创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不少于2次。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工作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精心组织实施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园区门户网站、新闻报道开展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园区建设发展成就宣传。通过观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影视片、参观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宣传,引导干部员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工会,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进”活动。

4.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培训会,引导干部员工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进一步强化干部员工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干部员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的能力和水平。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知识口袋书,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测试,撰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园区干部员工做好民族团结意识,切实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1-2次民族团结进步进企业集中宣讲活动,集中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着重宣传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在企业职工中入心入脑。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教育咨询活动,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向项目参建单位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普及民族政策知识,解答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问题。(牵头部门:经协科技部、规划建设部,责任部门:科技园、物流园、住建局、环安局、公安分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6.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网络”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作为当前网络宣传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稳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广泛发动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提高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践行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意识,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良好氛围。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努力提升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水平

7.扎实开展联点帮扶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深入到联点帮扶村、高铁新区安置区、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增进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福祉,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工作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8.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主动深入施工一线、入园企业和项目参建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矛盾纠纷及其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全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健全完善园区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妥善解决回迁安置、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促进园区和谐稳定。牵头部门:规划建设部、河湟新区公安分局,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立双语标识、引导人员、服务指南等,为少数民族提供语言、文字等优质高效服务。牵头部门:经协科技部,责任部门:河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0.组织开展文体联谊活动。组织各民族干部员工共同开展“共庆生日”“共谋发展”等文体联谊活动,弘扬民族团结正气,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营造“心齐、劲足、风正、实干”的浓厚氛围,巩固新区干部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牵头部门:工会,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1.积极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巩固工作,为新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良好风尚,注重环境育人,强化政策支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区持续发力;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干部员工爱国主义教育的实际效果;进一步丰富创建载体,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持续推动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引导新区广大干部员工、企业职工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工作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

12.民族团结+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干部员工学习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担当,实现党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双推进、同增强”。(牵头部门:党工委工作部,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13.民族团结+生态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环保优先理念,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和红线,持续推进“绿屏障、绿河谷、绿交通、绿厂区、绿庭院”建设,持久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新区环保设施建设,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不断提升新区空气优良率。(牵头部门:环安局,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4.民族团结+高质量发展。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完善园区功能布局,坚决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扎实实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经协科技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局、园、开发建设公司、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园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评比,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把创建工作评选关,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各部门要定期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收集完善资料。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按年度设立档案,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创建档案整理与本部门、本单位文书档案一并进行,并单独组卷,认真做好汇集整理工作,汇集封面、目录要严格按照统一样式制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深入挖掘有部门特点的经验型、思路型、问题型、对策型信息,及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撰写专题总结材料或形成信息送综合办。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1篇创建工作信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综合办公室。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海东工业园区中关村东路8号      电话:0972-769999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200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2000002

青公网安备 63022102000055号   技术支持:西宁美标实业有限公司